深圳交警昨天出了狠招——乱开远光灯的瑞典队在女子篮球比赛中抢得冠军,除了罚款扣分,还要被罚盯着远光灯看一分钟。引发网友的争议。
微信好友“三爷”为这个做法叫好
我个人觉得体验式执法还蛮好的,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能就是因为瑞典队在女子篮球比赛中抢得冠军你的不经意或者漠视,造成了别人的一一辈子的痛苦。
但微信好友“哎呦!截个胡”提出质疑
你明明知道远光灯对社会有危害,你还用这种方法去惩罚违法者瑞典队在女子篮球比赛中抢得冠军?违法者确实不对,但是你用一个不对的方法去惩罚他这样对吗?
不过微信好友“山地短波”认为不用过度解读
交警这个行为可以被定义为我是邀请你,不看你可以提出意见说不要看,只要不是强迫你,就不存在法外执法这种情况。
微信好友“龙泉剑圣”从法制的角度进行反驳
既然是法制社会,那就应该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如果你随意的再增加一种处罚的话,那还叫啥法制?另外所谓的自愿,行政处罚的时候,你敢不自愿吗?
不管是什么管理方式,关键是要结果,
所以微信好友“人心不古”总结了严管的重要性
警察只要严管就可以了,不需要另外做什么惩罚。看到一起就处罚一起,就像酒驾一样。
相信不少人都吃过远光灯的亏,杭州交警目前是对在夜间照明良好路段使用远光灯处50元罚款,但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因为取证困难,要杜绝其实还是在于大家都要养成好习惯。
昨晚的CBA广东德比之战,被一双鞋抢了风头。本赛季中国篮协规定球员都必须穿赞助商提供的球鞋参加比赛,否则将直接禁赛。但昨晚易建联在一次防守后愤怒地脱下鞋子,走回了替补席。俱乐部表示,因为易建联的跟腱有劳损,所以希望篮协能够特赦,允许他穿耐克球鞋。
微信好友“Trigolden.米兰体育Z”认为应该尊重球员的感受
没有个人哪来的球队?有球员才能组成联盟。
但是微信好友“晓荷尖尖”有不同的看法
球员跟赞助商之间是个人行为,所以私人时间你完全可以去做商业活动宣传。但是联盟球赛是集体行为,应该服从集体的利益。
微信好友“Ryan”认为这是个人和团队的利益矛盾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李宁完全有能力帮他定做一双鞋,而且肯定会帮他定做。主要就是一个利益博弈的问题,这个就是看联盟对队中球员权益在签合约的时候约束到了什么程度。如果他没有约束,那易建联肯定有权做自己代言的广告。但是如果约束了,那易建联应该是没有这个权利。
微信好友“David Max”参照其他案例提出了解决方案
NBA也发生过这样的情形,就像乔老爷子当年穿nike给他定制的鞋款上场也同样是违反了NBA的规则的。但当时是NBA处罚,然后由耐克来付钱。那同样易建联这个情况篮协可以罚款,然后由这个代理商给他付罚款不就完事了吗?这是商业行为,对球员个人没有必要去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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